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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

发布时间:2021-08-31

一、适用范围

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学生

二、办理部门

在京居住地所在区侨办

三、提交材料

学生身份证明、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父母户口簿或护照、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亲属关系证明。如由在京亲属监护,需提交家长委托书(原件1 份)、监护人保证书(原件1 份)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后3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