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大问题。中国革命的经验证明:各民族的命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力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保障。
继1984年第一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以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市各地普遍开展,通过不同形式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他们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极大地增强了全市各族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激发了各族人民建设现代化,献身改革开放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深入,涌现出许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年。在这特殊的一年,本市将召开第七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来自北京地区的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各街道社区(村)、各人民团体、驻京部队、各级各类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民族群众等399个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大会还将总结“十一五”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动员全市各族人民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习,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局面巩固发展
1.精心组织实施重点任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感染力、群众主体性进一步增强。出色完成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主办城市任务和演出承办工作。按照“三个满意”的工作标准,由市民委牵头,全市27个委办局和城六区政府通力协作,精心筹备,严密实施,组织保障了全国36个代表团41台剧目和基层慰问演出94场次,各民族群众12万人次观看演出。本市组织创编的民族戏剧和民族音乐会荣获多项金奖。文艺会演历时一个月,安全、热烈、圆满,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国各代表团的高度赞扬。在筹备第七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过程中,层层推荐先进,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有力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广泛深入开展。通过筹备第九届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民族传统体育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推动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融入百姓生活。
2.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开拓新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团,向多元平台拓展,提高了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程度。在工作方式上整合宣传、教育、文化等方面资源,打破业务界限,争取各方参与,扩大宣传力量,丰富宣传渠道和手段,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全面实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初步构建起《纲要》规定课程、学科融入、校本课程“三位一体”进课堂的主渠道,构建了课外教育、契机教育、社会实践“三大板块”的主题活动,保证民族团结教育有经常性的载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由“十一五”时期的16所增加到现在的38所。同时,在新疆班、西藏班办班学校完善了特色民族团结教育体系。
3.政策指导与依法行政互相促进,民族政策法规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健全了本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各部门规章”的民族法制体系。“六五”普法以来,全市面向各级党政干部包括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基层干部举办8次关于民族政策法规的培训讲座。开展《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2012年,结合市人大执法检查,广泛听取民族宗教界、基层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来京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机制,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成效显著。深入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要求,通过教育培训、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在就业、房屋出租、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贯彻了民族平等政策。在处理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和矛盾时,注重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界代表人士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地区驻京机构和流出地政府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六项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服务好、管理好、团结好”的方式方法,少数民族群众信访量呈下降趋势。三年来,全市涉及民族关系突发事件实现“零”目标,有效维护了首都的和谐稳定。
5.加大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力度,积极有效地支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充分发挥本市经济科技人才优势,加大对受援民族地区的资金、项目和智力支持。截至2013年6月底,本市累计组织支援民族地区重点项目443项,支持重点项目资金54.57亿元,为对口支援地区在京举办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182期,培训各类人员8359人。建立健全文化、教育、卫生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工作机制,完成文化援助项目39个,受益群众330万人;教育援助项目92个,援助学校92所,派出优秀教师388名;卫生援助项目73个,援助医院10所。内地民族班毕业生有96%升入高等院校深造,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才资源。
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1.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有效提升。连续五年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对规划任务落实进行全面部署。着力巩固发展成果,深入挖掘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以特色产业培育、特色民居保护、特色民族文化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三特一创”为载体和平台,积极推进整体水平提升。
2.部门联动、政策激励和社会参与等机制不断完善。2011、2012年扶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市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投入共计9000万元,7个区县财政建立专项基金,实现了民族政策与惠农政策有效集成,体现了优先发展。不断完善以奖代补考评工作特别是考核指标体系,2012年乡镇纳入以奖代补考核奖励体系,区县、乡镇和民族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初步形成“市级主导、区县领导、乡镇负责、村为基础”的工作格局。
3.民族乡村科学规划、避险安居、生态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完成对116个少数民族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村镇建设前期调研工作,形成初步调研成果,正在着手编制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年以来对6个位于泥石流易发区的民族村654户1458人实施避险搬迁。目前有3个少数民族乡被评为环境优美乡镇、33个民族村被评为生态村,古北口村获得农业部命名的“中国最具魅力休闲乡村”称号。
4.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市民族村第三产业达到56%,较2009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逐步形成了城镇工业聚集、农业科技带动、民族特色旅游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发展态势。大力发展沟域经济,今年市级重点建设沟域“满韵汤河”涵盖了喇叭沟门、长哨营两个少数民族乡。
5.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明显加快。截至2012年底,民族村农民年人均劳动所得为15726元,数额、增幅连续4年高于全市郊区平均水平,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2%,较全市同比高2.4个百分点。目前,全市已经有77%的民族村人均收入达到全市或所在区县平均水平,超过预期7个百分点,为实现规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6.民族乡村新型农民培育成效明显。随着产权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大兴区西红门镇五村、九村“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经验越来越深入人心,少数民族乡村干部群众资本意识、发展意识、科技意识不断提高,部分农民已经成为有资产、有社保、有岗位、有组织的新市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特别是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
覆盖城乡的少数民族特需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完善,推动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1.大力推广“牛街经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在13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51个重点社区,5个民族乡,以牛街街道为榜样,按照系列化、精细化服务理念,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服务进一步纳入“大民政”管理,智能化管理,补充完善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的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助困、饮食、就业、殡葬等特需服务内容,形成了一大批“民生街”、“团结社区”和“温馨家园”。
2.合理布局清真网点,鼓励、支持开办清真超市和超市清真专区。有一定规模的清真超市和超市清真专区数量达到16家。保有141个规范化清真食品经营专柜,形成由清真超市(超市清真专区)、清真专柜组成的清真副食供应体系,基本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求。保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特级、一级饭店的清真餐饮企业;探索建立社区清真食品直供点。
3.通过多种办学形式,缓解少数民族儿童“入园难”。2011年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清真食堂或清真灶(窗口)建设,已投入专项资金4335万元,2013年预计投入7亿元用于200余所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同时建设100多所村办幼儿园,共计增加学位2.4万个,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在新建幼儿园中,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幼儿园中解决清真餐问题。在现有民族幼儿集中的西城、东城、朝阳等区县新建扩建民族幼儿园。已完成西城区南片回民幼儿园扩建2200平方米,民族团结幼儿园扩招两个班。正在新建东城区崇文回民幼儿园分园,西城区月坛街道改建民族幼儿园1个;朝阳区扩建民族班1个。
4.加大民族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民族医药研发基地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13年6月,全市5个民族乡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其中密云县檀营地区办事处无下辖村落,设有3个卫生室;13个民族街道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3个无中心的街道设置卫生服务站16个;116个民族村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个,村卫生室92个,未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13个村,实现20分钟至30分钟内可及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本市民族村和民族工作重点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100%。两个民族医药研发基地初步建成。北京市回民医院回族医药研发基地已整理出版了《北京地区回族老中医医案医话选》、《回回养生药膳》,并开展特色门诊,于今年9月召开“回族医药学术研讨会”。北京民族医院藏药研发基地建成心脑血管病藏药研发实验室,建成藏药研发室和中成药车间,完成了藏药高级研修班的培训任务。
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品牌打造成效明显
1.民族新闻出版和电影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出版少数民族类图书200余种,音像电子出版物136种。加大少数民族题材的优秀影视作品扶持力度,一批优秀少数民族电影作品在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展映,并向世界各电影节推荐展映。已经完成规划少数民族题材的优秀影视作品3部。筹备制作电影5部、电视剧两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影视剧本(作品)评选工作,推出一批少数民族影视优秀剧本列入国家民委“中国少数民族电影工程”。
2.民族文化精品和民族文化品牌培育成效显著。北京民族电影展连续举办四届,已成为北京国际电影节亮点之一。北京市民族健身操舞大赛打造成为深受北京市民喜爱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参加活动的群众覆盖16区县,每年参加比赛200多支队伍5000多人,被列为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活动之一。截至2012年底,本市已经形成规模以上民族文化品牌活动22个。形成北京市曲剧团、北京华映世纪民族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北京市昌平二中民乐团等优秀文艺品牌队伍。
3.民族文化基地和民族特色博物馆建设充实提高。在充实传统的多民族文化展示基地、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基地基础上,发展了少数民族影视制作基地、中小学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基地等。重点加强了10个社区民族文化基地建设。在完善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北京雍和宫藏传佛教艺术博物馆等市级民族文化博物馆基础上,建立街、乡、社区民族文化博物馆7个,校园内博物馆(展室)24个。
4.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传统生产工艺抢救健康发展。用好用活用足民族优惠政策,实施民族传统工艺抢救计划,积极推进将北京珐琅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红灯厂、北京金漆镶嵌厂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传统手工业为主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等工作,推动传统技艺精湛的、文化内涵丰富的民族企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是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需要,由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市级一般专项规划,自2011年发布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划》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规划》实施两年多来,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和成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得到落实,民族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统筹兼顾,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多民族文化得到保护与繁荣,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文化包容性和人文向心力得到展现,预定完成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五年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许多方面超水平发挥。
时间过半看成效,超额完成显特色
——农民人均收入平均水平达到全市或所在区县平均水平的民族村达到89个,年平均增长12.2个百分点,超过年平均增长10个百分点的指标。
——新增2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清真超市1家,现有16家一定规模的清真超市和超市清真专区,完成指标100%;现有141个规范化清真食品经营专柜,达到200个的指标的70.5%。
——完成回民公墓殡葬用地征地工作。完成指标100%。
——建有12个民族文化基地,超过建有10个民族文化基地的指标。
——全市50个民族工作重点社区、116个民族村全部建有公共体育场地,完成100%的指标。全市7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建有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完成指标53.8%。
——完成申报筛选初步确定100个民族传统体育推广普及基地。按时间进度已完成2013年指标。2014年完成建成指标。
——新建16个市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超过新建10个市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指标。
——全市西藏、青海和新疆班办班学校达19所,在校学生5244人。达到了预期指标。
——全市5个民族乡建有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116个民族村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达到农村医疗卫生可及标准。完成比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