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1+10”工商联和企业挂钩定期沟通机制,即:由工商联机关干部每人在以往联系一个街道分会的基础上,再与分会十家会员企业建立联系;二是建立劳动关系仲裁调节机制;三是建立非公企业空岗定时上报机制;四是建立企业信息采集点和定期互通反馈机制;五是探索建立工商联特色街区分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