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4月,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之前,毛泽东主席及时发表了《论联合政府》一文,向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指出,中国在打败日本侵略者后,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在内的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民盟对于毛泽东的这一主张,非常赞同,并在同年10月16日民主同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郑重提出:“中国民主同盟始终相信举国一致的民主联合政府是当前国家和平、统一、团结的唯一途径,同时亦是全国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共同建国的唯一途径”。
抗战胜利后,全国人民反对内战,要求民主,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然而,却千方百计阻碍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关于和平民主要求的实现。
在政府改组问题上,国府委员共41人,国民党包括蒋介石在内,占了21个名额,超过了1/2。而国民党政府却坚持只给中共12个名额。中共则坚持占14个名额,这样占1/3强,保有否决权。一时形成僵局。为了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并且保住进步力量的否决权,民盟提出可在中共要求的14个名额内,有4名民盟成员。对此,国民党起初表示同意,但后又改变了态度。
在国大代表问题上,国民党反动派要求承认十年前选出的国大代表。意图是阻挠重新选举,以剥夺占1亿人口的解放区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政协讨论的结果,在旧代表基础上,增加700名代表,分给各党派。在2050名代表中,民盟与中共合作,要求共同占有国大代表1/4的名额,以保有否决权。国民党政府先是答应,但后又节外生枝。
1946年3月1日,国民党政府强令京(南京)、沪、渝中共办事人员限期撤退,中共中央把在京、沪、渝中共的房屋财产委托民盟代管。这表明两党关系之密切程度。
1946年4月,国民党不顾中共与民主党派的要求,单方面改组了政府。1946年10月1 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了解放区的张家口,并于同年11月15日擅自宣布召开国民大会。通过了坚持独裁反对民主的“宪法”。这时,民盟与中共采取了共同的政治立场,既不参加假联合政府,也不参加伪国大,民盟坚决站在中共一边。
1946年3、4月间,民盟以调解人的地位提出了国民党与中共东北冲突的调解方案。但国民党反动派拒绝接受调解方案,致使谈判破裂。
1947年10月27日,南京反动政府内政部发言人公开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禁止活动。在这困难的时刻,中共帮助了民盟。民盟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时局的主张,并于1948年1月5日,在香港召开了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为彻底摧毁南京独裁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的目标。
从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立场、方针、政策看,有三点极其重要。第一,过去民盟把国民党视为友党,现在则把它看作全国人民的公敌,必须打倒;第二,过去民盟以和平合法手段争取民主,现在是支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反抗国民党反人民的反动武装;第三,民盟郑重声明要与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实行密切合作,为建立民主革命统一战线而奋斗。
1948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五一”号召,提出了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这就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共同合作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1949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民盟立即于21日发表了《我们对和平的态度》一文,积极拥护,表示“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的时局声明,提出了结束战争,实现和平的八项条件,义正辞严,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对于每个真正爱好和平的人,这一文件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无法否定的,我们拥护毛先生的和平主张”。
1949年9月21日,民盟主席张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时指出:这是中国人民正式宣告中国新民主主义时代的开始,是中国人民正式宣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时代的结束。这个新民主主义的局面是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英明领导的结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英勇战斗和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级的民主分子奋斗牺牲的结果。
历史说明,建国前,民盟和中国共产党一直是亲密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