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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引入第三方调解
日期:2015-05-18  来源:北京日报

    本市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16家工商联、商会建立了调解组织,使之成为解决企业法律纠纷和劳动关系争议的有效途径。

    “商事纠纷商人调”。如何解决好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是非公有制企业家们的新课题,也是工商联和商会组织法律服务的新领域。要说破题之策,就不得不从西城法院受理的一起纠纷案件说起。

    2012年5月,66名职工为五险一金待遇状告所在工程公司,由于索赔金额巨大,这家赔偿能力较弱的公司面临倒闭风险。此外,此次纠纷求偿职工人数众多,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一年前,北京市工商联成为市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出任企业方“首席代表”,各区工商联也被纳入这一体系之中。西城区工商联得知案情后,主动协调法院、工会,并引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和职工双方进行诉讼前调解,经过专业的法律“商谈”,合理的赔偿标准顺利出炉,职工当天结清赔款,企业赔偿成本降低,得以生存。

    商会具有调解维权职能,调解期为15天,免费服务。由于时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如果全采用诉讼调解,费时、费人、费工、费钱。因此,近年来,法院在此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会主动推荐商会调解,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商会调解的成功率会更高么?调解中会偏袒企业一方么?对此,西城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劳资纠纷中,做企业家的工作,往往比做员工的工作更难。工商联和商会有联系企业家的优势,调解员也由第三方的企业家担任,他们对企业经营中各类问题非常熟悉,善于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有人情味的方式解决问题。为了避免不公正现象,工会、巡回法官也被引入商会调解联动体系中。

    目前,全市已有16家工商联、商会建立了调解组织,多数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或聘请了法律顾问。比如西城工商联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并向法院推荐30多位企业家为特邀调解员、14家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以应对日常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交通运输业商会成立了国内首家物流行业调解中心,先后调解业内各类纠纷2300余起,避免损失案值超过20亿元。此外,市工商联还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对接机制,保证了商会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作为新事物,商会调解的成熟还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市工商联就与全球知名律所盈科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为企业建立现代劳动用工制度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市工商联还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固化了法治教育宣传、守法诚信建设、服务企业“走出去”等传统成果,同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比如在工商联系统建立上下联动的维权机制,使不同级别的案件可以在全国、市、区不同层面得到协调解决;在商会系统构建调解组织网络,使商会调解与仲裁调解、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引导企业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行规行约、行业标准等方式确立商会自律体系,发挥商会依法协同治理的作用;推动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法律服务协作,使区域内企业在依法维权、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方面享受到同等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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