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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2013-10-21 

针对近些年劳动争议在非公企业易发、多发情况,帮助非公企业切实化解劳动争议,促进“两个健康”工作,830日,市工商联与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召开北京市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如何在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工作,安排东城区人力社保局、西城区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作了典型发言,给16家劳动争议调解试点单位颁发了统一制作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心)”牌匾,动员全市大中型非公企业立说立行,以我为主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善做善成。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桂生参加会议并讲话,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工商联,市工商联50家直属行业商会,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大中型非公企业共计1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工商联副主席王爱民主持。

会议提出在有条件的区(县)工商联和直属行业商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大中型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提出确定试点企业、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逐步在中小型企业推开三步走的工作阶段;提出每年适时为非公企业培训调解员。会议要求非公企业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场所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组织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

桂生要求全市非公企业要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提高对推进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定信心,切实做好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要积极探索,不断开拓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新局面。

王爱民要求直属行业商会和全市大中型非公企业从三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清在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依法建立调解组织,正确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三是切实做好预防工作,积极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同时要求区(县)工商联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对策,主动与区(县)人力社保局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非公企业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遇到的困惑或问题,为推动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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